******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安溪县凤城镇益民路899号综合楼增建电梯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ZZB【2025】394号。
2、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小写:¥35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
(1)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2 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
(2)所投产品的电梯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资质(曳引式驱动乘客电梯)。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期限: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7日止。
7、线上获取投标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期限内,请于2025年11月20日 至2025年11月27日 23 时 59 分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有关电子磋商文件并获取投标码,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获取投标码及上传投标文件产生的平台收取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
8、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30分******服务中心 5 号楼 C 幢 6 楼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1 号开标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截止时间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标书软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9.2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9.3 本平台所有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此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软件后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 :0595-******)。
9.4 签到、解密: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及验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溪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使用投标码及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进行签到,逾期未签到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参与投标、加密、解密都需提前在电脑上安装好“凯特驱动 安装包、电子签章服务安装包、平台软件安装包”。驱动安装包皆在首页“下载中心”中。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及投标报名号,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开标前进行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ca数字证书需与加密 ca 数字证书为同一介质,方为有效。)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CA 及电子印章办理请参照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通知公告--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的办理通知进行办理。请及时办理 CA,如因未及时办理 CA导致未能进行项目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联系电话:0595-******。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11、公告内容发布于安溪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平台交易服务费:成交人应缴纳本项目全部的交易服务费,“货物、服务类”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本项目成交人应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根据安政办【2024】28号文件:项目标的额在 50 万(含 50 万)以上按照下列标准收费(差额进制),对货物、服务类(国企采购模块)采购实行交易服务费单标段封顶收费 10万元。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 |
1 | 50(含50万元)-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 1.25% |
2 | 100万-200万元部分(含200万元) | 1.00% |
3 | 200万-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 0.75% |
4 | 5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 0.50% |
5 | 1000万-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 | 0.30% |
6 | 2000万元以上部分 | 0.00% |
服务费交至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2
******有限公司安溪茶都支行。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服务中心5号楼C幢14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人:陈清霞、黄针蓉、洪志云、何宇烽;
联系方法:******539、******532、******。
附 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2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投标保证金转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QZZB【2025】394号、采购包:1)的投标保证金”。若备注不清晰导致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无法查验核对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
******有限公司账户,须于 2025 年12月9日17:00 时******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需特别注意公告上的打款截止时间及备注,未按要求注明保证金信息和未按规定时间内提
交保证金为无效投标。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安溪县凤城镇益民路899号综合楼增建电梯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