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就空调供应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YSY-JC-******
四、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空调供应商
六、预算金额:采购人按实际用量进行采购,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七、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合同周期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空调供应商 | 固定单价合同,采用1+1+1模式。即在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并参考空调市场价,采购人有权在经双方协商后,且合同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续签下一轮供货服务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即使具备续签条件,采购人也有权不续签。 | 考虑空调采购量少,规格、品牌要求不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1家包含格力、美的、海尔等品牌在内的供应商。年采购金额预算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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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空调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供应商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在行业内无不良口碑。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2@qq.com进行报名),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6.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投标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制件;
3.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制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若为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4: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3.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银行及账号如下:
******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温州信河支行
帐号:************0310
十三、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7个日历天。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发布公告之日起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潜在投标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法院提起诉讼。
4.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周先生,联系电话:******。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玉苍西路1号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50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
联 系 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朱先生、项女士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集团所属******有限公司关于空调供应商的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就空调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qq.com。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