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段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
传真:0371-******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项目穿越望京楼水库
饮用水源保护区段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
郑州市
******有限公司
******发改委核准意见(豫发改基础〔2022〕641号)
2022年9月,项目环评通过批复(豫环审〔2022〕69号),编制依据为核准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距离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6.6m。
2023年5月,项目施工图设计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审批(豫交规划许〔2023〕12号),编制依据为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时间2022年11月),该设计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郑州南部新城与S103互通方式由平交改为立交,增加了E匝道、劝返匝道和上跨S103的D匝道,其中匝道D位于望京楼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2024年6月,审计厅专项审计时发现该项目用地与饮用水源保护区有重叠,重叠面积24.87亩,审计时对照的为施工图。
出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为重大交通项目环评介入较早,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介入,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编制过程中对项目会有一定优化和调整
一、生态环境。施工期优化工程布置,临时施工占地要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缩小范围,减少占地;
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避免对占地区外生态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土方开挖前先进行表土分离,分类分区堆放,并于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进行苗圃种植或复耕的减缓、恢复措施,控制施工时段、实施施工环境监理等管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进行生态恢复,对区域陆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相应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和运营实行生态影响减缓与恢复措施、风险事故防控和应急措施。
二、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等,根据预测评价,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本项目施工期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三、水环境。与原环评一致,桥梁施工选择在非汛期施工,如必要时选择围堰施工,设置泥浆池,泥浆沉淀后循环使用,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钻渣及施工结束后的泥浆干化后就近用于路基填料;施工生产生活区隔油池、沉淀池,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新增匝道均为路基工程没有涉水工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洒水抑尘不外排,由于D匝道部分路段位于水源保护区内,本次新增管理措施为是要求施工生产生活区(隔油池、沉淀池)设置在水源保护区以外。
四、环境空气影响。 与原环评一致,施工期按照《河南省2024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以及施工场地“两个标准” 、郑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污染防治范围增加互通匝道施工场地外其他与原环评一致,即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工作,物料运输采用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全密闭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并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进出口对车辆进行冲洗。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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