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AZY-******
二、项目名称:******学院校企合作委托业务费专项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皖西路红街A1区1601室
成交金额: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校企合作委托业务费专项审计
服务范围:审计2020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所有校企合作专业项目。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协议履约情况,如课程开发、实训实施、师资派遣、设备投入、就业实习、技能证书获取率等执行情况;合作期间与专业培养相关的成本支出,如师资成本、教学投入成本等。
服务要求与标准:
1.审计质量要求
(1)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必须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不得与我校或合作企业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经济或利益关联。
(2)审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
2.具体服务质量指标
(1)对所有纳入审计范围的校企合作项目(13家企业)均需执行基础资料收集与审阅。
(2)关键履约指标核查覆盖率100%,如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办学资源的核查,协议约定的对口就业率、学生考证通过率等情况的核查。
(3)所有审计发现的问题(尤其是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必须取得充分、适当、相互印证的书面证据(如复印件、扫描件、截图、访谈签字记录等),并清晰标注来源。
(4)审计报告要清晰列示每个合作企业的履约评价结果。按类别(师资、设备、耗材等)披露教学业务成本核查情况,指出具体的不合规项。
(5)整改建议要具体、可操作、有时限要求。
(6******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及时、顺畅沟通,就重要发现和疑点进行初步反馈。
(7******学校党委的正式汇报。
(8)验收主要交付物:正式审计报告(含电子版WORD/PDF纸质签章版,一式5份);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证据汇编;校企合作专业履约情况评价表(按企业单独列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现场审计,35日内提交正式报告(含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俊帮 李琳 赵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实验实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学校监督部门电话******
名 ******学院
地 址:六安市解放北路1488号
联系方式:******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