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集聚地2025年度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陈杰龙(采购人代表)、杜晓茜、陈梅
******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成交)价作为计算基准,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8%;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5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32%;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500-10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0.96%;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0-50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0.60%。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计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1.为了给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集聚地提供运营场地,拟租赁场地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租赁场地楼层及面积要求:独立的办公空间,建筑面积不少于 4000m2,且租赁场地需位于同一栋建筑内。 ②地理位置要求:公共交通便利。 ③办公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空气对流,周边环境舒适。 ④具备基本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停车场地。 ⑤提供的租赁场地应为无权属纠纷的现楼。 ⑥场地应具有不少于100个停车位可以提供对外停车服务。停车场24小时全天候开放,方便场地使用方人员和来访人员办事。 ⑦商业配套要求:租赁场地300米范围内需具备商业配套,满足用餐接待、会议、住宿等需求。 ⑧租赁场地需配备员工食堂,满足200名员工工作日用餐需求。⑨租赁场地具有羽毛球场、篮球场、恒温游泳池等多类型体育空间。 2.拟租赁地点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环岛北路2515号2单元10-15 楼,建筑面积共计12,025.34m。该场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防、卫生、用电、用水、燃气、通信等条件,配备电梯,环境优美,办公环境、生活配套完善,配有独立停车场,交通便利。 ******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综上所述,我单位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完成本项目场地租赁服务。
名 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服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方式:******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楼407室
项目联系人:龚志坚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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