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平岭迳口管道改迁项目(土建专业),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门市平岭-迳口管道改迁项目中土建专业施工,其中迳口段新建管道2.9km,管径DN900,设计压力9.2Mpa,平岭段新建管道1.2km,管径DN900,设计压力9.2Mpa。主要施工内容:线路土石方、水工保护、水土保持、通信、顶管、竖井及平岭段定向钻等专业施工。
2.2工期: 120日历天,以下达开工令之日起为起始日 。
2.3招标范围: 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的土建施工工作 。
2.4建设地点: 江门市。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一次性通过验收 。
2.6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备注: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为包含定向钻(定向钻施工管径在DN800以上)或顶管或市政工程的土建施工),施工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6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③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为包含定向钻(定向钻施工管径在DN800以上)或顶管或市政工程的土建施工),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证明材料)。④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技术负责人:①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②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承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专职安全员:拟派5名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9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 年12月11日08时30分至 2024 年12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办事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2)现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资料要求:
(1)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
(6)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承诺;
(7)被授权人(如有)、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主要页和社保证明材料(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
用A4纸进行复印,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登记无效。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办事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2)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要求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29-******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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