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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CZ2024-1203)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广东
|类型: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结果公示
区域:广东
源发布时间: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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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CZ2024-1203)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2024-1203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林路11号研究院5117房 8,5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对接实施 完成与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门户的对接实施。由门户作为统一入口对用户进行展现和使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归集目录制定与实施 全面了解各业务部门的数据需求及用数趋势,形成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归集目录,并对数据进行归集汇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回流目录制定与实施 形成全面、准确的数据回流目录,推动数据回流工作开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数据治理规范体系完善 数据目录编制规范、数据实验室治理工作实施指南、数据标准化实施指南及配合开展公共数据管理相关地标编制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融合数据分析 融合数据资源模型服务:开展数据融合资源模型建设,并建设不少于30个数据模型建设,并在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服务发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融合数据分析 原子服务、数据卡片和数据包服务封装:输出相应不少于30项的原子服务、数据卡片和数据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一体化管理配置实施 一树治数据资源管理架构体系可视化展示方案设计,页面配置实施,数据接入,并进行常态化更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数据关联关系展示配置 利用图形化的方式,设计展示主数据节点以及它们之间的关联关系。通过节点和连线展示目标数据主题与其他主题间的关联情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消息总线使用规则梳理服务 依据数据标准和消息总线业务规则的需求,提供消息总线使用规则梳理服务主要实现对消息总线数据特点分析服务、数据实时共享方案定制服务、消息总线数据接入授权服务以及消息总线数据交换管理服务的使用规则进行梳理,并形成消息总线使用规则操作指南为用户在使用消息总线时提供标准化的操作规范,以便用户更方便快捷使用消息总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消息总线数据特点分析服务 消息总线数据特点分析服务主要提供对消息总线数据进行数据字段、数据长度、数据类型等特点进行分析,通过以上分析让消息总线更好地掌握的数据特点,为后续数据处理和利用打下基础。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实时共享方案定制服务 数据实时共享方案定制服务主要提供高效、安全、稳定的数据实时共享方案,推动各委办局之间的数据互通。对各个委办局提供的业务需求进行分析,确保所定制的数据实时共享方案能够紧密贴合各委办局的实际工作场景和需求。并根据分析的需求与结合各委办局的实际情况编写数据实时共享方案的定制编写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数据实体关系构建服务 结合“一树治数”公共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构建要求,对全市接入的公共数据目录按人、企、地、物、政细分主题进行关系进行定向关联。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委办局分析探查服务 借助数据实验室,支撑各委办局围绕着业务需求,开展数据探查分析,对数据进行模型设计与构建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融合数据分析 人、企画像:人口数据关联、人口画像视图、企业数据关联、企业画像视图、人、法人数据画像可视化设计与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三套目录完善 初始化数据治理服务:包括初始化目录治理、业务项数据治理、初始化系统台账数据治理、目录验证与巡检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应用服务 数据开放平台提升服务:数据开放平台提升服务主要根据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现状提出相关优化建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应用服务 数据集跟进与促进服务:建立数据集清单,记录数据集名称、来源部门、更新频率等相关信息,并且跟踪数据集更新频率,及时与数源部门反馈更新不及时问题,并且向用户及数源部门提供数据集的使用指引,帮助他们更好的理解和使用数据集。根据广州现有的开放数据存量情况及社会需求关注点,探索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专题类数据促进利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汇聚服务 数据集台账管理:建立数据集台账,台账需记录每个数据集的关键信息并且是否与省开放平台挂钩,跟进数据集申请使用记录,确保符合要求访问相关有条件开放数据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目录管理服务 开放数据目录新增: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新增的数据目录进行处理,对新增的数据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展示在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提供给广大市民进行查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目录管理服务 开放数据目录动态跟进: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全量、增量开放数据目录进行动态跟进。根据部门业务需求对数据目录调整、下架等相关操作,形成全市开放数据目录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目录管理服务 开放数据目录分析: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接的单位提供开放数据目录分析,对不同数据源部门进行编目目录的数据总量、浏览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开放数据目录分析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数据树分析建模 根据“一树治数”的数据治理理念,按数据资源分类、原始数据资源、部门职能数据清单、公共数据资源、数据共享开发、业务信息化等主题进行构建分析模型。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应用服务 业务数据统计与报表整理服务:根据业主方或部门的临时需求进行临时业务数据统计和临时报表梳理,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进行相关统计,相关统计不包括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网站首页已存在的统计,包括但不限于部门提出的部分数据集,部分关键字或部分时间段内的数据集情况统计和相关报表整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数据树构建 1、数据预处理:完成数据探查、数据提取、数据清洗 2、数据标准化:数据标准化是确保数据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关键环节。 完成数据标准化、字段标准化、表名标准化。 3、数据打标签:数据打标签是根据业务需求为数据分配标签的过程,有助于数据的分类和查询。完成技术标签、业务标签。 4、人企地物政主题关联:人企地物政主题关联是构建数据间内在联系的重要步骤。完成组织关联、关系关联、时空关联。 5、数据融合:数据融合是将不同来源、不同格式的数据进行整合和统一的过程。完成属性融合、实体融合、实体链接。 6、数据树分析展示:为了更直观地展示数据树的结构和关系,利用数据可视化技术。通过绘制树状图、节点链接图等图形,可以清晰地展示节点之间的层次和关系,便于分析和理解数据。完成统计分析、关联分析、比对碰撞。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授权申请审核处理(共享平台) 为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各使用单位所提出的共享业务需求进行办理备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授权申请审核处理(综合治税) 为综合治税系统的各成员单位所提出的共享业务需求进行办理备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各区、各部门看板分析建模 按照区、委办局为主题进行分析模型构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信息资源服务(共享平台) 是根据与数据中台对接获取的数据资源目录,将委局提供的信息资源进行编目注册,并发布到共享平台共享目录中,供其他单位查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应用服务 事项跟进服务:当有数据使用方提出数据集的数据有误问题或者数据集使用过程出现问题,及时与数源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取得沟通,及时解决,记录问题跟进过程,处理时间较长的事项要定期跟踪任务进度,根据计划检查任务的进展情况,了解当前状态和完成情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人企地物政主数据建设 人口主数据:根据人口基础库建设需求,解读人口基础库建设相关标准文件,对人口基础库涉及到信息项数据资源进行梳理,进行包括数据汇聚、数据探查分析、数据清洗、数据标签、专题数据整合、服务接口配置等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三套目录完善 分级分类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文件的要求,对全市汇聚的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情况进行核验评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人企地物政主数据建设 地理空间主数据:对地理空间库涉及到信息类、信息项数据资源进行梳理。进行包括标准治理、数据汇聚、数据整合、编目信息检查、目录梳理等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人企地物政主数据建设 企业主数据:根据法人单位信息库建设需求,解读法人单位信息库建设相关标准文件,对法人单位信息库涉及到的信息类、信息项数据资源进行梳理,进行包括数据汇聚、数据探查分析、数据清洗、数据标签、专题数据整合、服务接口配置等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人企地物政主数据建设 政务事件主数据:根据政务事件基础库建设需求,对事件基础库涉及到信息类、信息项数据资源进行梳理。进行包括数据汇聚、数据清洗加工、编目信息检查、目录梳理等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一树治数”数据治理 人企地物政主数据建设 物联设备信息主数据:根据城市物联信息库建设需求,对物联设备涉及到的信息类、信息项数据资源进行标准治理、数据汇聚、数据整合、编目信息检查、目录梳理等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业务需求梳理服务 业务需求梳理服务主要实现每周汇总一次用户数据需求,并对用户提出的业务需求进行业务需求分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业务支撑服务 共享业务支撑服务主要提供指导全市各部门在政务数据服务门户办理共享业务,包括数据提供服务、数据申请服务等,编制使用指南帮助用户快速熟悉并掌握共享业务的操作流程,按需开展各类指导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业务跟进管理服务 共享业务跟进管理服务主要提升业务工单审核效率,确保数据共享业务工单审核时效性。对超时未审核的数据共享工单进行定期统计与汇总,确保工单能得到及时处理。提供催报服务,对超时工单进行及时催办,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审核进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消息总线数据接入授权服务 消息总线数据接入授权服务主要实现对申请接入消息总线的委办局提供的申请进行审核。申请审核通过,为申请的委办局开通消息总线唯一标识账号,以供其在消息总线或虚拟数据中心中进行身份认证和访问权限控制。为委办局提供授权码进行注册。委办局使用授权码进行注册,以完成对消息总线的接入和授权认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消息总线数据交换管理 消息总线数据交换管理服务主要实现消息总线数据交换实施与测试、数据监控等内容确保数据在消息总线数据交换中的高效、稳定、安全流转。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资源目录状态管理服务 资源目录状态管理服务涵盖资源目录的上线、变更和下线的审核,包括对用户在操作流程中遇到问题的及时解答。对全市单位提交的资源目录进行审核,确保数据资源目录的合规性、准确性,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发布。通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全市单位对数据资源管理的不断升级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资源目录统计服务 资源目录统计服务主要实现统计全市资源目录汇总信息,对资源目录安全级别、共享类型、是否上报省系统等进行分类统计。按需对资源目录进行定制化统计,满足个性化定制的需求。通过资源目录统计服务能够更清晰地掌握数据资源现状,为资源目录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业务统计服务 共享业务统计服务主要提供精准的共享业务统计支持,帮助全市各部门深入了解数据共享业务的运行状况。主要统计申请数据主题个数,通过年同比和月环比的分析,展示数据共享需求的变化趋势。对申请工单和申请单位进行统计,以掌握共享业务的使用率和使用情况。满足各部门多样化的需求,提供按需定制的共享业务工单统计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汇聚服务 数据开放平台汇聚市级数据服务: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对接的单位提供开放数据汇聚服务。对不同来源单位的数据进行梳理,按需进行数据交换新增,从前置机交换库采集到本地库,形成数据汇聚清单,包括新增数据集记录、旧数据资源状态变更和按需进行数据资源下架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汇聚服务 数据开放平台向省平台数据汇聚服务:对广东省数据开放平台提供数据目录汇聚服务。根据省要求定期向省开放平台进行数据推送,从市开放本地库抓取数据至省开放库,形成数据汇聚清单(省平台),并做好后续更新维护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应用系统数据治理 开放数据汇聚服务 开放数据初始化数据检查:对广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新增的数据集进行数据核对,检查是否存在敏感字眼,检查字段信息是否正确,确保数据准确性及安全性。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服务支持 3.信息共享业务指南更新,共享前置机管理制度更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需求 1.数据需求梳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需求 2.数据标准编写更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需求 3.数据处理规则设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专项工作 为穗智管、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等政府重点信息共享专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专项工作 1、专项信息服务:为政府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业务支持,并对专项工作的启动时间、专项目标、文件依据等信息进行分类、备案,把各单位通过共享平台日常所进行的一次性共享的工作与专项共享工作相结合,按照相关类别进行划分,并梳理其所取得的成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专项工作 2、专项信息资源服务:分析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系统上各专项的信息共享需求,梳理信息资源专项共享清单,实施编目、审核发布。按照专项共享清单的变更要求,修改信息资源专项共享清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专项工作 3、技术支持服务:为穗智管、社会保障、四标四实、智慧人大、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等政府重点热点工作的成员单位所提出的数据共享问题提供支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归集 1.数据获取、提取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归集 2.定义数据主题模型、创建数据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归集 3.归集数据入库。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同步 实现定时将达梦交换库增量数据自动同步到巨衫数据库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信息资源服务(共享平台) 目录内容修订是根据对数据中台对接获取的数据资源目录的修改结果,修改已发布在共享平台共享目录的内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信息资源服务(共享平台) 目录内容注销是根据对数据中台对接获取的数据资源目录的注销结果,将已注册的共享平台共享目录信息资源移出目录,停止共享。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信息资源服务(综合治税) 对综合治税系统提供数据,综合治税中数据主题进行管理,对汇聚纳税人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对生成的税源预警提示信息进行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业务配置 需实现对全市接入单位的共享数据处理规则配置实施和任务设置实施;专项目录处理进行配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平台成效展示服务 提供共享平台成效展示服务,依托共享平台对相关成效图表进行展示,如展示不同专项的部门数量、归集目录数量、数据总量、支撑的应用成效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实施人员工作台服务 提供实施人员工作台服务,实施人员根据具体工作台开展相关服务,实现对工单列表及跳转、交换服务运行情况、引擎等异常信息或预警信息等功能的的管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业务管理 1.新增部门共享实施方案或系统工单;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服务支持 2.部门变更共享实施,共享前置机实施管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数据比对 对达梦库与巨杉数据库进行数据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平台资源概况展示服务 根据业务需求依托共享平台对相关资源统计并进行配置展示,如统计不同来源的目录及资源数量,目录库表数据量;按不同类型统计展示实施工单数量及实施情况;按不同类型统计展示交换服务数量,节点数量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节点资源管理服务 实施人员按不同业务场景来配置调用接口范围(即以业务场景为主体来管理数据抓取的接口范围),提供节点资源管理服务,如:节点名称、节点别名、节点业务类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节点链管理服务 实施人员按业务场景来管理任务节点接口调用数量批次执行情况,提供节点链管理服务,完成以下内容管理:节点链名称、节点链别名、每批数量、重试次数、执行器、执行器名称、定时器、定时器名称、剩余任务量、启用状态、前置拦截器、后置处理器、节点等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节点处理日志查看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节点处理执行日志查看服务,实现对以下内容管理,如:证件号码、模型名称、节点名称、节点代码、处理年月、最近处理时间、处理结果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空值计算日志查看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空值计算执行日志查看服务,用于及时检查和纠正数据处理中的问题,实现对以下内容管理,如:数据元名称、规则、数据总量、空值数量、空值比率、备注、检测日期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值域计算日志查看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值域计算执日志查看服务,用于及时检查和纠正数据处理中的问题,实现对以下内容管理,如:数据元名称、规则、值域、数据总量、值域分布数量、所占比率、备注、检测日期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资源核对(数据分析) 分析委局提出的数据比对需求,制定完善的数据比对及分发条件,确保下发数据符合需求方的使用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定时器管理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节点任务周期性或一次性执行调度计划配置管理,提供定时器管理服务服务,便于数据定时抓取和更新,完成以下内容管理如:任务名称、任务代码、任务组别、任务目标类、cron表达式、任务参数、执行策略(定时执行)、状态、 备注等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目录数据抓取接口管理实施服务 对相关接口中每次调用的有效数据在本地建表保存下来后,通过实施配置在资源目录管理模块中统一维护,便于后续接口数据查看、治理、及业务应用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资源抽取日志查看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资源抽取模块执行日志管理服务,实现对以下日内容管理,如:主题资源名称、更新对象类型、执行更新结果、开始执行时间、结束执行时间、加载数量、更新数量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抽取日志查看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共享数据主题配置后程序执行日志管理服务,实现对以下内容管理,如:主题名称、主题英文名称、更新对象类型、开始执行时间、结束执行时间、更新数量、更新执行结果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执行器管理服务 实施人员开展资源合理分配及调度执行配置查看服务,从而优化数据抓取效率,完成以下内容管理如:执行器名称、执行器代码、核心线程数、最大线程数、队列大小、空闲线程存活时间(秒)、是否允许核心线程超时、发布状态、在线状态等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应用分析 1.优化专项清单:建立服务穗智管专项、中小客专项、公共信用、数据开放等高频重点专项信息查询和专项共享清单的查阅页面;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应用分析 2.提供专项数据配置服务:建立服务穗智管专项、中小客专项、公共信用、数据开放等高频重点专项的采集服务和分发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应用分析 3.优化统计报表:建立服务穗智管专项、中小客专项、公共信用、数据开放等高频重点专项统计报表,按月份展示专项各成员单位数据的采集、分发和交换总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目录共享数据主题配置 提供专项目录详情页面共享信息模块主题数据服务配置查看服务,实现配置共享主题数据表信息,并标记关键数据元,以及配置主题表的抽取调度计划。提供后台程序定时调度执行服务,支撑自动抽取对象基础信息和相关信息入库索引表(支撑服务人员手工配置主题表,快速定义和抽取,免除开发人员的介入)。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目录共享数据主题配置 提供共享数据主题列表页面查看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共享信息实施服务 按实际业务需求构造共享主题信息,提供共享数据主题抽取实施服务,以及共享信息展示实施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目录数据管理 提供查看专项目录升级涉及的相关数据源表数据分析、业务梳理、处理逻辑制定、基准数据项整合逻辑、数据交叉验证与补充,完成现有专项目录的数据管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应用分析 4.提供专项数据比对服务:各数据管理部门申请穗智管专项、中小客专项、公共信用、数据开放等高频重点专项的数据比对服务,对于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后,返回核对结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应用分析 5.配置专项数据共享接口:通过数据主题服务化,根据数据需求生成高频重点专项数据共享接口;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目录共享数据展示配置 提供专项目录详情页面共享信息模块信息展示配置查看服务,实现模块信息、模块样式、模块展示字段、模块对应的主题表数据和数据处理规则的配置、配置共享信息展示的内容及其来源、对数据处理加工展示等信息。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1-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信息共享平台与综合治税系统数据治理 专项目录共享数据展示配置 提供共享展示列表页面查看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良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海杰(采购人代表)李汉良陈文仰何惠研周柳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2288(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向中标人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中标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6.3146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2024年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7.00 23.00 4.55 4.10 88.65 1 1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60 18.00 4.66 4.48 74.74 2 2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0 14.00 4.80 4.53 57.93 3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00 11.00 4.80 4.29 57.09 4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0 6.00 4.54 10.00 55.14 5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40 8.00 4.67 8.09 51.16 6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0 6.80 4.54 4.29 50.23 7  
******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4.20 8.00 4.67 4.08 40.95 8  

1.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1)采购人: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中标(成交)供应商: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有限公司(************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44号窗口)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020)******
  2.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020)******(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中心、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广州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浩华、姚震乾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04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有限公司).pdf ******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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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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